《貴陽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立法計劃》經2021年1月18日貴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現予印發。請按照計劃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務。 ? ? ? ? ? ? ? ? ? ? ? 貴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 ? ? ? ? ? ? ? ? ? ? ?2021年1月19日 貴陽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立法計劃 2021年1月18日貴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為了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地方特色,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上的原則,提出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立法計劃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2021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深化改革開放,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順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以高質量發展統攬全局,圍繞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大力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實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全過程,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不斷提高地方立法質量,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全力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積極為實施“強省會”五年行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立法項目 (一)審議類項目(4項) 1.《貴陽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草案)》 2.《貴陽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條例(草案)》 3.《貴陽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草案)》 4.《貴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 (二)調研類項目(7項) 1.貴陽市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2.貴陽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3.貴陽市數據資源條例 4.貴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5.貴陽市停車場條例 6.《貴陽市南明河保護管理辦法》(修改) 7.《貴陽市全民健身規定》(修改) (三)待批項目(2項) 1.《貴陽市推進文明城市建設規定》 2.涉及機構改革和民法典等專項清理打包修改、廢止的地方性法規 三、進度安排 (一)審議類項目的進度 1. 《貴陽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草案)》的制定,接續2020年的第二次審議,根據審議情況對草案二次審議稿作修改后,擬于2021年4月進行第三次審議。 2.《貴陽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條例(草案)》、《貴陽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草案)》的制定,接續2020年的第一次審議,根據審議情況對《條例》草案進行深入調研論證,于2021年4月、6月分別進行第二次審議,之后按立法程序依次推進后續審議工作。 3.《貴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制定,在前期調研基礎上,經起草、論證后于2021年10月提請常委會會議進行第一次審議,之后按立法程序依次推進后續審議工作。 (二)調研類項目的進度 調研工作應當在2021年內完成,并由市人大相關專委會向主任會議提出立法調研報告。經調研,認為條件成熟而建議轉為當年審議類項目的,應當在2021年10月以前向主任會議提出,并隨立法調研報告提交法規草案初稿及其說明,由主任會議確定是否轉為當年審議類項目并啟動審議程序。 (三)待批項目的進度 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的審批時間安排,有序推進各項相關工作,積極做好立法協調服務,并于批準后按規定時限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市人大有關專委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市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其他相關單位要依照《貴陽市地方立法條例》的規定和本計劃確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標,認真履行立法工作職責,圍繞所承擔的立法任務,并根據下列工作要求,按進度推進相關立法項目各環節的工作: (一)堅持黨的領導。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自覺將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置于黨委、黨組的領導之下,堅持立法與改革發展相適應,積極落實市委確定的重要立法任務,重要立法事項、重大立法問題、關鍵立法環節及時按工作程序向黨委請示、報告,認真落實黨委作出的指示,確保立法工作始終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 (二)堅持立法基本原則。要堅持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按照“不抵觸、不放水、不重復、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工作原則和標準,準確把握地方性法規的實施性、補充性和探索性功能定位,優化深化、制定實施立法調研工作方案,實事求是、扎實有效地開展地方立法工作,注重運用立法解決社會各方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痛點,著力提升立法調研、起草、論證、審查、審議工作的能力,講求立法工作過程、立法規范成果的質量,不斷增強地方立法的針對性、特色性、協調性和實效性。 (三)有效擴大社會參與。要堅持立法工作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大力推進開門立法,在充分發揮人大主導、政府依托作用的同時,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廣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充分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集中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的智慧力量,不斷增強立法公開性,提高立法的社會認同度,進一步提高立法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2021年審議類項目安排一覽表 2.2021年調研類項目安排一覽表 附件1 2021年審議類項目安排一覽表 序號 項目名稱 起草責任 單 ? ?位 審次安排及責任部門 一審 二審 三審 1 貴陽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修訂) 市公安交管局 4月 法制兩委 監察和司法委 2 貴陽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條例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4月 法制兩委 城建委 6月 法制兩委 城建委 3 貴陽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6月 法制兩委 社會委 8月 法制兩委 社會委 4 貴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市城管局 10月 城建委 附件2 2021年調研類項目安排一覽表 序號 項目名稱 責任單位 配合單位 1 貴陽市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監察和司法委 市公安局 2 貴陽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城建委 市住建局 3 貴陽市數據資源條例 財經委 市大數據管理局 4 貴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財經委 市發改委 5 貴陽市停車場條例 農經委 市交委 6 《貴陽市南明河保護管理辦法》 (修改) 農經委 市水務局 7 《貴陽市全民健身規定》(修改) 社會委 市體育局